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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没交够社保,员工能被迫离职要补偿金吗?

发布时间:2026-04-23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针对公司没交够社保员工能否被迫离职要补偿金的问题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2012年修正)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:“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。”同时,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(一)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。”这里的“未依法缴纳”包括未缴纳、少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。公司没交够社保属于“未依法缴纳”的范畴,因此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,且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。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,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,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。针对公司没交够社保的情况,以下是几点实用的行动建议:1.收集社保缴纳证据:立即从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打印社保缴纳记录,对比自己的实际工资,确认公司未交够社保的具体情况(如未缴险种、缴费基数不足等),这是主张权利的核心证据。2.向公司发送书面解除通知:明确以“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,通知需通过EMS等可追溯的方式送达,保留邮寄凭证。3.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:携带劳动合同、工资条、社保记录等证据,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要求公司补缴社保,部分地区要求先经劳动监察处理后再申请仲裁。4.申请劳动仲裁:若公司拒绝补偿或补缴,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,主张经济补偿和社保补缴。选择解决方案的重点是优先通过书面通知固定离职原因,避免因离职理由表述不清影响补偿主张。如果您对具体操作流程或证据收集有疑问,建议进一步向专业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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